2011年,我单位 三公 经费实际支出共计18.52 万元,2012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1年,因公出国(境)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局长、平安县司法局长等一行四人组团出访日本、韩国参加 一村一品 经验考察团所发生的境外住宿、伙食、公杂、零用、护照、签证、资料、联络服务、国际往返全程经济舱机票费用。
2012年,因公出境费用支出 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领导,基层科长,办公室主任四位同志赴广东、香港、澳门、南昌、合肥等地学习考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所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3万元;7月份本局局长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就政法工作进行学习考察所发生的境外公务、食宿、交通,国际交通等所发生的费用5万元;5-6月份本局副局长一人赴台湾学习考察所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1万元。
二、 公务接待费
201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7.14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全区司法行政会议,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省厅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省厅 五五 普法培训班,人民调解培训班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室租赁等费用。
2012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是:召开全区司法行政会议, 六五 普法工作的启动,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省厅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等所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室租赁等费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1年,海东地区司法局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车辆运行费用8.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领导赴玉树州慰问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单位人员下乡,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社区矫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培训学习调研等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2年,海东司法局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单位人员下乡等所要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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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三公 经费支出和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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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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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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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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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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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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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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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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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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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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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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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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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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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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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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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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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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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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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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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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