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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102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猪肉和牛羊肉
应急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2021年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9日

 

海东市2021年猪肉和牛羊肉

应急储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储备体系,做好猪肉、牛羊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有效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汛情、非洲猪瘟等突发事件引起肉类市场异常波动,保障2021年国庆及2022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海东市猪肉和牛羊肉市场应急供应,稳定肉类市场价格,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60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青海省经济调度服务工作机制价格专项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1〕384号)等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上有关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做好猪肉和牛羊肉活体应急储备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调控肉类市场能力,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海东市2021年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成立海东市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  扬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史瑞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治堂   市商务局局长

 员:严得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宁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松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俞彩虹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秉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贾积凯   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铧烨   平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占魁   民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进仓   互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正   化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中梅   循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张松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应急储备相关制度,加强对应急储备工作的全程跟踪管理,并做好市场价格日常监测,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市商务局负责具体实施生猪活体、牛、羊肉储备工作,加强市场监测和储备管理,组织市场调控,保证市场供应。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储备猪、牛、羊的公检和屠宰的检验检疫工作,在储备入栏、出栏和动用时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并协调做好生产、调运、屠宰等保障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储备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储备猪、牛、羊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安全标准,并做好投放价格及市场肉类价格的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储备补贴资金保障工作,监督检查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市审计局负责对应急储备补贴资金的审核、监督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县区相关部门做好猪、牛、羊生产、屠宰和调运、冷藏、投放等相关工作。

三、储备方式、数量及时限

(一)储备方式。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采取政府委托、企业承储、财政补贴的方式开展猪肉活体储备、牛羊冻肉应急储备工作。结合全市猪肉和牛羊肉储备量和企业承储能力,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筛选确定具有相关资质和承储能力的承储企业,报市政府备案。

(二)储备数量。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海东市猪肉政府应急储备任务为300吨,折合活猪约3000头。按照市场供需等情况,计划储备冷冻牛肉50吨,储备冷冻羊肉50吨。

(三)储备时限。初步计划此次储备时限为2021年9月下旬—2022年2月中旬,10月上旬前全面完成储备任务。储备期满后,根据猪肉和牛羊肉市场行情,确定是否终止或延续储备。

四、储备资金

(一)资金预算 

借鉴外省市活体储备补助情况,结合我市目前市场活体储备肉品价格,按照猪40元/头、羊肉0.65元/斤、牛肉0.65元/斤的标准对承储企业予以补贴,储备3000头活体生猪、50吨冻羊肉、50吨冻牛肉共需补贴资金25万元。储备市场价格或其他费用等发生变化,可适当增加或减少补贴资金。

  (二)资金保障

补贴资金由市商务局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商贸流通政府引导资金中列支,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核定落实储备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结算

储备到期后统一结算补贴资金,由承储企业提出资金补贴申请,并按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市商务局负责与承储企业结算。

(四)投放价格管理

储备投放市场时,投放价格原则上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由市发展改革委在销售终端环节进行价格补贴。

五、储备管理

(一)入储管理。市商务局负责督导承储企业开展储备工作,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与承储企业、屠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企业入储的时间、品种、数量、防疫等情况进行核查登记,按计划完成储备任务。市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管理不到位、账实不符等问题的承储企业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储备轮换。此次活体猪、冷冻牛羊肉储备采取总量动态管理轮换方式,即储备期总量不变(除按规定投放外),出栏、冻肉批次可轮换。

(三)储备动用。

1. 动用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动用猪、牛、羊应急储备。(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2)全市域范围内猪、牛、羊肉市场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或供需失衡;(3)重要节日时期猪、牛、羊肉市场供应不足;(4)其他需动用的特殊情况

2. 动用程序。出现上述情况,需动用应急储备时,市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投放时间、数量、价格、投向,开展应急供应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承储企业和屠宰、配送企业向相关销售点调运,以定时、定量的方式投放市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要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的市场监测工作,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密切关注肉类市场生产能力、屠宰数量和价格走势、供求状况,加强市场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提高市场预判能力,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支持肉类生产。市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促进养殖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肉类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发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模式,支持大型养殖企业根据自身实力调整优化产业链。

(三)强化稳价措施,合理布局平价摊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价格优惠与加强价格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稳定物价、保障供应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设置一批农副产品平价销售点,在农副产品价格明显上涨或异动时,要求平价销售点经营者按照政府调控价格、数量等要求进行销售,提高政府应急调控能力,平抑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附件:海东市猪肉和牛羊肉应急储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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