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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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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督导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督导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0月28日

海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督导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导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对改革实施方向、进度、质量的动态监控,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见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督导,是指各级督导责任主体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的检查、监督、督办、协调、指导、通报、整改等工作。

第四条 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督导主体,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及承担各项改革任务的专题组分别承担相应的督导职责。

第五条 督导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层次、分重点开展督导;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导主体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的督导落实;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督导情况,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四)加强协调,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指导,提高执行能力,促使各项改革举措和任务落地生效,实现改革目标。

第六条 改革督导采取定期督导与不定期督导、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书面督导与实地督导、内部督导与第三方评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市协调小组安排部署,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可以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改革督导,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改革事项进行独立、专业评估。根据工作需要,督导组可适当吸收入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参加。

第七条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实行“分级督导”。市协调小组领导统筹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督导工作。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协调小组部署安排具体履行全市改革督导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评估等职责。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承担本领域改革督导职责。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对所牵头负责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协调小组负责对本地“放管服”改革进行督导。

第八条 市协调小组主要围绕以下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放管服”重大改革事项和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落实情况;

(二)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督办事项的查办落实情况;

(三)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及安排的“放管服”重大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放管服”重大改革事项和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落实情况;

(五)市协调小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六)企业关心、群众关注的其他“放管服”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第九条 县区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督查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督导内容,并制定年度督导计划,于10月底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承担“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地区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抓改革、抓落实负领导责任,必须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导。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放管服”改革任务应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一竿子插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工作落实落地。

第十一条 督导结束后,应形成专题督导报告,向市协调小组反馈督导结果。各督导主体应定期通报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整改期满后适时开展跟踪复查。

第十二条 改革督导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主要看工作实绩,不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采取面对面、手把手、全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第十三条 督导对象要积极配合督导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妨碍或者干扰督导组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不影响、不干扰地方和部门工作。督导期间要严格食宿标准,一律不接受宴请。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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