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0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河湟新区“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0年5月27日,河湟新区109国道1939公里+ 6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2车损坏。肇事车辆青A37518(青A1565挂)为重型货车,青A58216为中型客车,此次事故属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迅速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决定成立河湟新区“5.27”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

    长: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世林   市应急管理局长

      俞元奎   市公安局政委

      祝凤甲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员:王永林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晓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延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增先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英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延华   海东市公安局河湟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事故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韩世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英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聘请相关专家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1. 调查组成员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协作,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定期完成调查任务,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市政府。

  2. 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正面报道工作,对外界发布有关信息,由调查组指定专人负责,内容经调查组组长或有关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

3. 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准向有关部门或事故单位提出与调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2020年6月12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