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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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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
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海东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4

海东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

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创建绿色校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7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意识;坚持把校园绿化纳入国土绿化总体部署,启动实施校园绿化行动,努力使每座校园成为展示海东绿色形象的窗口;坚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环境育人功能,努力把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一校一策。根据各地、各校不同的自然气候、地域条件和办学规模,实行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对学校校园环境进行合理规划,按照教学区、生活区及运动区等不同区域的功能特点进行绿化布局,达到校园显要位置景观化、校内道路林荫化、空闲地带有绿化的目标,促进形成校在林中、林在校中的校园景观。

(二)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实施、高水平建设的要求,县(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教育、林业、水务等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科学编制校园绿化专项规划,做好与本地区国土绿化规划的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校园绿化工作。

(三)突出特色,重在实效。要按照经济、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突出地方和学校特色,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创建绿色校园,营造宜人风景,优化育人环境,使每一个校园成为展示海东绿色形象的重要窗口。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学校绿化达标率达到70%以上;

2019年,全市学校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全市学校绿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四、重点任务

立足2017年秋季绿化工作成果,利用春秋两季,分季度、分阶段明确重点建设任务:

2018年,全面完成乡镇以上学校绿化建设任务,完成乡镇学校65%绿化任务;

2019年,完成乡镇学校90%绿化任务;

2020年,全面完成村级学校绿化任务,对全市学校查漏补缺,巩固绿化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水务、林业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海东市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校园绿化工作,将校园绿化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校园绿化工作。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校园绿化规划编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及政策措施,抓好规划具体实施,制定分年度、分阶段工作计划,对校园绿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将校园绿化纳入全市国土绿化总体规划,协助教育部门编制和审定校园绿化规划,统筹城乡绿化建设资金支持校园绿化建设,落实校园绿化所需苗木和草籽,对校园绿化建设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校园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协调落实校园绿化建设资金,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将校园绿化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研究提出分配建议,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规划建设、水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校园绿化建设,加强对校园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校园绿化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职工培训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增强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海东的主人翁意识。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绿化校园对改善生态环境、服务教育教学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义务植树的法定性、群众性、公益性,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全面形成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县(区)要把校园绿化纳入国土绿化整体规划,加强衔接配套,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拓展绿色空间。要把校园绿化和校园整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谋划、通盘考虑,统筹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绿化工作。要把校园绿化与校园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校园五化(绿化、硬化、净化、美化、文化)和三风(校风、师德师风、学风)建设,集中整治死角和盲区,曝光纠正不文明行为,切实优化育人环境,使校园形象更美、校园环境更优、校园品位更高。

(四)狠抓落实,注重质量。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是推进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学校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分学期、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突出精细化管理,建立学校绿化管护制度,做好绿化苗木管护抚育,不断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按照科学适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合理选配树种、草种、花种,严把质量关,提高成活率和绿化率,防止贪大求洋,造成浪费。

(五)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在全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选择绿化基础较好的学校,率先树立一批示范性学校作为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校园绿化工作。要建立绿色校园认定挂牌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形成长效机制。市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点评通报绿化成效。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年度督导报告制度,扎实开展评估验收,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附:海东市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海东市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全市校园绿化工作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全市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蔡洪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一弓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芳忠  市教育局局长

     燕永翔  市林业局局长

 员:李清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廷恩  市教育局副局长

     侯得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九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莫晓珍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马占奎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王海莲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王明芳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刘永靖  互助县委常委、副县长

     敏喜梅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马成福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郭廷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推进,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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