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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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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24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海东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义务教育巩固率督导报告的通知》(青教督委办20172)文件精神,我市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各县(区)2016年度教育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海东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海东市(2016/2017)学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厌学情绪。失去学习兴趣,这是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由于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基础差的小学生不能适应初中阶段的课程设置,学习成绩不理想,加之心理素质不强,家庭教育滞后等原因,产生厌学情绪。

(二)社会负面思潮影响。部分学生和家长受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潮的影响较大。特别是近年来,高校扩招,收费增加,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就业困难。农民送子女读书“跳龙门”的主要目的实现不了,于是产生了劝退不劝学的现象。

(三)家庭原因。由于学校布局的调整,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家长经济负担有所增加,学生在流动过程中出现少量辍学现象。

(四)管理不到位。部分学校领导和学籍管理人员对学籍管理系统重视不够,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业务不熟练,工作中拖拖拉拉,学籍变更手续不能及时办理,数据统计中出现失误。

三、整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一是督促各县(区)出台关于控辍保学的有关文件、规定,明确控辍保学的目标任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学校从精准扶贫工作和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按县(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逐村逐户调查动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都不能辍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专栏以及各种大小会议,广泛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干部关于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法治观念,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制度。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工作重点。规定每年3月、9月为各县(区)控辍保学工作宣传月,各县(区)教育机关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包校,协助乡镇政府、学校进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学生全员入学。

(二)建立控辍保学制度,坚持依法控辍。一是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县(区)委、县(区)政府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育局与各学校、各学校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乡镇、各学校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二是建立学生入学与精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农村低保、新农合报销等惠民政策挂钩的制度,遏制学生流失。三是明确各乡镇“一把手”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辍学指标超过规定标准的乡镇,依据有关规定对乡镇长进行问责,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上报和通报制度,每学期各校将流失学生名单送交当地政府,积极依靠当地政府、村委会、社会各界的力量,并配合当地政府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敦促家长履行送子女入学的法律义务;对辍学严重的乡镇和学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强工作措施,动员流失学生返校。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学生乐学好学。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价值观、世界观。对于因歧视、羞辱、体罚造成学生辍学的教师及劝说学困生退学的,一经发现,都严肃处理。二是建立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树立一切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出发,坚持“转化一个后进生与输送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保证一个‘学困生’完成学业与向上输送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积极进行“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研究,全面推行因材施教,大力推行分类施教的异步教学。要求教师要关怀每一个学生,严禁歧视和体罚“后进生”,使包括“后进生”在内的所有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和进步。三是要求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创设让学生热爱学习、愉快学习的良好氛围,做好“学困生”的辅导、转化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少厌学、辍学的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学籍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全市各中小学校均建立健全了“控辍保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村小升完小、小学升初中学生入学责任制度, 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借读生的监管监控力度,杜绝学生在流动过程中辍学。加大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每学期对新生及时注册,及时按要求办结转入、转出等学籍异动手续,学籍管理系统管理规范,数据正确,做到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法定数据一致。根据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认真核对每位初中毕业生的去向, 跟踪调查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建立相关档案资料。

(五)积极扶助贫困家庭学生,确保贫困生完成义务教育。一是针对确实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家庭,民政部门优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费,对已享受最低生活费的家庭如有学生辍学就取消享受最低生活费的资格。二是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积极开展贫困生救助活动,创造条件,拓宽助学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面,切实做到了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附:海东市(2016/2017)学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2017222

 义务教育巩固率自查情况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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