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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154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近期自然灾害灾后
恢复重建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近期山洪等自然灾害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22〕8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近期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近期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长:王华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张忠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史瑞明   市政府副市长

     魏成玉   市政府副市长

  员:安志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进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有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霍振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翠红   市教育局局长

     保国成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罗建军   市民政局局长

     韩海峰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祝凤甲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妥文立   市住房建设局局长

     三永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良泰   市水务局局长

     保秀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宝业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丁玉澜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市应急局局长

     刘顺山   市审计局局长

          市林草局局长

薛顺云   市统计局局长

才让太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乐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王晓红   平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马晓瑜   民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王国栋   互助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马占奎   化隆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循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陈彦山   市气象局局长

王宏仓   海东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方保民   国网海东供电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霍振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海东市近期山洪等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 研究审议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各类专项方案及重大项目、重要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事项;

3. 统筹调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加快落实。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并印发《海东市近期山洪等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分工的通知》,配合指导互助县完成《互助县“9·01”山体滑坡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方案》的修改及上报工作;

2. 指导各相关部门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和各类专项方案的编报工作;

3. 督促协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指挥部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调度落实和督导检查;

4. 及时梳理汇总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报指挥部协调解决;

5. 细化分解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政策、项目和资金;统筹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计划;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教育局:积极衔接省教育厅,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区教育领域恢复重建工作。

市工业信息化局:积极衔接省通信管理局,汇报并争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公司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通信领域恢复重建工作。

市民政局:积极衔接省民政厅,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相关工作;指导做好灾区民政领域恢复重建工作。

市财政局:指导做好灾后重建资金保障、资金监管、资金分配等工作;配合做好中央财政资金争取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衔接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自然资源厅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加强对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衔接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定期出具环境监测评价报告,推进灾后生态损害修复;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生态环境厅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住房建设局:积极衔接省住房建设厅,汇报并争取相关农村危房(抗震)改造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实施城市更新,开展城镇风貌研究,协助做好重建实施方案编制;负责确定灾区农民及城镇住房维修、加固、重建的户数,资金补助标准,制定维修、加固、重建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住房建设厅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衔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控集团,汇报并争取相关车购税等政策、项目和资金;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及灾后重建公路养路保通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交通运输厅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水务局:积极衔接省水利厅,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水利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做好供水保障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水利厅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衔接省农业农村厅,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后农牧业恢复生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积极衔接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区文化和旅游领域恢复重建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积极衔接省卫生健康委,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领域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指导,强化疾病监测、水质监测和心理干预等。

市应急局:积极衔接省应急厅,汇报并争取尽快下达自然灾害灾损评估意见,争取自然灾害救灾政策、项目和资金;牵头编制《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方案》。

市审计局:开展灾后重建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评审等相关工作,督促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市林草局:积极衔接省林草局,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区林草领域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容缺+承诺”审批,确保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需要由省上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省林草局衔接,争取最快速度批复。

市统计局:指导做好灾后重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市乡村振兴局:积极衔接省乡村振兴局,汇报并争取东西部协作政策、项目和资金;指导做好灾区乡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市气象局:持续做好灾区气象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做好气象领域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

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消防安全工作。

国网海东供电公司:指导做好电网恢复重建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督促各县区、部门高效落实指挥部相关工作安排。

三、成立县级指挥部

互助县要把高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的县级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互助县“9·01”山体滑坡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其余各县区视情设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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