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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83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固定资产投资
指导性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三届二次全会部署,为落实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经市政府研究,2022年全市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1亿元。具体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指导性安排如下:

一、指导性安排

乐都区政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85亿元;

平安区政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28亿元;

民和县政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53亿元;

互助县政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40亿元;

化隆县政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23亿元;

循化县政府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23亿元;

海东工业园区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40亿元;

海东城投公司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3亿元;

西宁机场公司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8亿元。

其中,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如下计划投资目标:

市教育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8.5亿元;

市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40亿元(其中一般性工业计划投资31亿元);

市民宗委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0.6亿元;

市民政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亿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6亿元;

市住房建设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21.5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计划投资90亿元,城乡基础设施计划投资31.5亿元;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9亿元;

市水务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8亿元;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9亿元;

市商务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12.5亿元;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7.5亿元;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5亿元;

市林草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7亿元;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2.5亿元;

市城管局负责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5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紧盯目标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高度重视项目投资工作,紧盯目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时限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对照项目清单,全力以赴抓进度、稳投资、促发展。主要负责同志要聚焦审批立项、规划选址、用地手续、环评办理等“堵点”“难点”,亲自上手、靠前指挥、解决问题,以项目倒逼责任,以责任倒逼落实,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不折不扣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二)保障要素提进度。紧盯全年拟实施项目,加强协调服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建材运输、水电供应等要素保障工作,有效破解土地占补平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征占用林草地等要素瓶颈制约。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结合并联审批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进度走”的原则,通过向上争取、本级安排、招商引资等多种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并及时形成支出,确保项目开工即入库,产生投资即纳统。

(三)突出重点强支撑。要按照“在建项目抓竣工、开工项目抓进度、未开工项目抓前期”的思路,狠抓工业、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真正发挥出重点领域投资的支撑性作用。尤其要把省市级领导包联、省市级重点、中央及省级预算内、地方政府债券等项目摆在首要位置,逐项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限,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和计划投资。

(四)谋划项目增后劲。各县区、各部门要理性分析全市项目投资中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聚焦短板,坚持投资、项目、市场一体化系统推动,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工代赈、乡村振兴、新能源产业及零碳产业等领域,高质量谋划一批符合国家和省上投向,又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大项目、好项目,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项目库,实行清单式管理,高质量开展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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