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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1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海东市职业教育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东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2019〕34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21〕4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海东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有关职业教育文件和政策,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举措;征求听取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督促检查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关于职业教育的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税务局12个市级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联系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实行自动补缺制度,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制度

1.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2.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上级关于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3.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协调我市职业教育统筹建设工作,统筹调控职业院校的结构布局,和职业院校一起制定办学规划、办学标准;落实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指导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加强对全市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管理;推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开展合作办学;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市委编办:适时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和结构要求配齐配足各类教师。

市发展改革委:将职业教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投向积极争取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实训基地所等建设项目

市科技局: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促进我市产业与职业院校专业相衔接,协调发展;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上与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合作,项目向职业院校倾斜;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指导和促进产业基地、科技(园)区和职教园区协调发展、共建共享。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搭建平台,帮助和指导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企业和学校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培养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联合培养;督促指导企业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教师实践,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支持企业、行业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市财政局: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和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着力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执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保证各项经费足额拨付到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部门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工作,由院校按照人才流动规律自主确定引进计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招录引进工作;制定政府购买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特聘教师薪酬标准,采取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殊人才津贴等方式,破解职业院校教师短缺、水平不高的难题;支持职业院校聘用社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做好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双师型”教师可凭技能等级证书直接评聘相应职称;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同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一起启动“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确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对象,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指导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农村职业培训网络,完成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积极推动农民工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市乡村振兴局: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特殊优势和作用,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职工、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巩固脱贫举措和技能培训精准对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行业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积极支持园区内企业和各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园区企业利用人才、资本、知识、技术、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构建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发挥海东市职业教育“领头雁”的作用,组建海东市职业教育集团,培养服务我市乃至我省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完善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体系,建立市属中等职业院校和高职学院“3+2”贯通培养的招生模式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推动实现中高职贯通、普职融通,扎实做好扩大招生工作;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企业一起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合作设置专业、研究制定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根据事业发展、专业设置和教师队伍建设及招聘岗位实际需求,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对高技术技能人才以公开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

市税务局: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对产教融合型认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各县区政府:各县区政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的总体规划,做到工作上优先研究、发展上优先安排、政策上优先落实;加大财政支持投入力度,加强职业院校基础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严格落实国家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的政策,务必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发挥中等职业院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各县职业院校完成义务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教育局要牵头做好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存在问题,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加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办实效。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解决,督促各成员单位定期完成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海东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海东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集 人:张  琰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翠红   市教育局局长

       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彭元梅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世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来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白增先   市科技局副局长

     罗平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尚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陶春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海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哈占满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贾福祥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部长

     田建军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马兴林   市税务局副局长

     严海英   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锦文   平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代朝艳   互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隆学成   民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冶桂兰   化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卫军   循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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