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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7〕1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2017213

 

海东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海东科学技术长足发展的时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已成为支撑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创新发展摆在“五个发展”的首要位置,将科技创新作为全面创新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的引领,给海东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为切实抓紧抓好海东科学技术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和《海东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海东市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海东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回顾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海东市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科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财政科技支出逐年增长,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市级科技专项开始列项并实施。《海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海东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得到重新修订。2014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达到22578万元,占地方一般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25%。实施市级科技项目8项,县、区科技项目30多项,在全省率先组建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就为32家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3000多万元,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2015年,海东市一市二区三县(除循化外)通过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考核。

二是科技创新成绩斐然。五年间全市共获得科技奖励10项(含和市域外单位联合开发实施的科技项目);认定省、市科技成果74项;申请专利248件,专利授权148件,专利授权总数超过海东建区三十年授权的总和,

三是科技项目建设突飞猛进。以科技项目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科技工作水平。注重项目建设前期调研、申报、审查等各个环节,项目建设突飞猛进,五年间共争取省部科技专项148项,争取省、部财政无偿资助资金突破4000万元,达到4550万元。比2010年增加4倍,年平均增长37%

四是政产学研科技合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与北京中关村、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26所大学和科技园开展合作,与中关村管委会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大力引进人才、技术和高新技术企业,使海东科技园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海东科技创新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在以互助、乐都为核心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建立科技创新基地和中试基地。

五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十二五”期间,围绕主导产业,扶持企业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即:青海省低品位镍铁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铸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锌溴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百能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院士工作站1个(中安永泰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3名科技领军人物分别获得了“青海省2013年度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

六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12月科技部批准建设的以互助、乐都园区为核心的国家级海东农业科技园区,五年累计完成投资96亿元,入园企业达到126家,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面积分别达到5万亩、50万亩和200万亩,累计完成产值71亿元,实现利润15亿元,上缴税收4亿元。特色优势作物面积达269.24万亩,占总播面积的84.6%,薄皮核桃、大樱桃、高原冷水鱼等6大新兴产业迅速壮大,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3月开始筹建的总投资达7.3亿元,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的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海东科技园)创业大厦,科技企业孵化器及附属配套工程一期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投资2.8亿元的海东科技园标准厂房一期10.8万平方米厂房已竣工并交付使用。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趋势,海东科技园孵化功能日益显现,已入驻初创型企业13家,孵化类企业70家,标准厂房生产性企业25家,落地产业类企业17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园区集聚资源、集聚人才、集聚企业、集聚资金的效应日益显现。

七是科普工作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进一步加大了科技普及工作力度。每年定期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全国科普日”等规模较大的科技活动,组织科技专家开展科技培训、交流、座谈等活动,科普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寺院延伸,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得以不断提高。

八是科技服务逐步深入。建立专家大院2个,信息服务平台4个,选派282名科技特派员分赴生产一线开始创业创新和科技服务,五年引进推广新技术97项,新品种173个,培训农民4.5万人,创建利益共同体13家,年创收380万元,科技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节 基本经验

综合分析“十二五”时期海东市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深深感到,就海东市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科技创新资源不足、创新型人才匮乏、科技投入严重短缺的地区而言,要想科学技术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坚持如下基本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时期,海东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始终将科学技术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位,从规划编制、资金投入、项目摆布等诸多方面积极为科技创新倾斜,确保了海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必须将项目建设作为增加科技投入的重要途径。针对海东市经济发育水平低,地方财力匮乏,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的现实,必须将省、部科技发展专项的策划、申报和管理作为增加科技投入的重要途径,有计划地打捆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积极争取科技部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创新基金和省科技专项的申报立项,切实管理好专项资金,使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巨大引导作用。

第三、必须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自主创新的基础工程。“十二五”期间,我们先后建立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海东科技园),建立了3个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科技创新的资源得到集约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和研发得以持续进行。

第四、必须将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十二五”期间,我们积极偿试金融与科技的有机融合,以组建海东科技融资担保公司为依托,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有效解决了其发展和创新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第五、必须将加强科学技术合作作为解决人才和创新能力薄弱的突破口。“十二五”期间,我们积极加强与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省内外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引智、引技,有力推动了海东科技创新。

第三节  主要问题

纵观海东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全市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缺乏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基础,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未确立,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研发能力;二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吸引人才的政策力度还需逐步完善;三是地方财力匮乏,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计划项目集成度不够;四是科技中介服务相对滞后,技术转移市场未能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五是科技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各县区科技管理工作有弱化倾向。从总体上看,科技进步还不能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十三五”海东市科学技术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面临机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发展提在“五个发展”的首要位置,将科技创新作为全面创新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的引领,给海东科技事业的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归纳起来,主要有:

1.从国家层面看:“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创新发展放在“五大”发展的首位,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带动全面创新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迈进,给科技创新给予了深厚的希冀,也必将出台一系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举措。同时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扶持较少民民族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科技对口支援和国家兰西经济区等重大政策举措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互联网+战略等,将为海东市科技创新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

2.从省市级层面看,省委、省政府一直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全力提升综合实力,要求将海东市在兰西经济区中端崛起,将海东打造成青海功能优化的重要城市、兰西经济区的产业基地、高原现代农业的示范地区、东部城市群的重要支撑、全省科学发展的新增长极,为此,将对海东市发展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在资金、政策、人才、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倾斜,给海东科技创新带来新的机遇。就海东市而言,刚刚撤地建市的海东正在以昂扬的姿态步入全省的经济发展行列,市、县、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研判发展形势,正确把握发展思路,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勠力同心,攻坚克难,为海东科技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物质、体制和政策保障。

第二节 面临挑战

回顾“十二五”期间海东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综合分析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周边地区科技创新现状,海东科技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将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是:

1.经济总量小、发育程度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与周边省、市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竞争日益激烈。海东周边的西宁、兰州等市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密布,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方面海东发展与兰州、西宁有许多雷同,竞争日益激烈。

2.科技基础薄弱,人才“瓶颈”破解压力大。就全市看,人力资源存在技术素质普遍低的问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等严重匮乏,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严重老化,导致海东市人才技术支撑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科技研发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成为海东“十三五”期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

3.地方财力匮乏,科技发展资金短缺,市场主体融资能力弱。海东市县(区)普遍存在财力紧缺,注入科技发展的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科学事业的发展主要依赖国家、省级项目投资,自主安排科技研发、推广的资金严重短缺。与此同时,由于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不佳,融资能力不足,对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4.科技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和创新。机构改革导致海东市科技管理机构撤并,科技管理队伍削弱,管理职能淡化,管理体系不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海东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亟待在体制机制上理顺,在管理队伍上加强,在管理方法上创新。

第三章 “十三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坚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科技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机融合,健全创新平台,集聚创新资源,完善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新技术的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造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全面转型、加速崛起、推动建设创新型海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根据海东市科技创新发展中的优劣因子分析,“十三五”期间,要坚持把创新驱动战略和创新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位,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将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全面创新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迈进的引擎。注重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注重科技创新平台的加强完善和科技人员专业技术素质的不断提升。

——低碳环保,循环发展的原则。坚持将科技研发、引进推广的重点放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降低资源损耗,优化技术流程,加强节能环保,实现循环发展。

——整合资源,共享发展的原则。整合现有部门分割的科技发展资源,共享科技创新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科技培训平台、科技人才资源、科技项目和投入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海东科技研发资源不足和研发实力薄弱的问题。

——因地制宜,差异发展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自然、地理、人文特点,有选择地确定科技发展重点和产业发展方向,各有侧重地推进主导产业科技进步,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引智引技,借力发展的原则。针对海东市人才资源匮乏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高科技人才和高新技术成果的引进,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增强海东科技创新的智力支撑。

(三)发展目标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取得突破性发展,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成功;培育一批省级科技型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竞争力和经济运行的质量、效益显著提高,科技成为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体目标是:

科技创新投入:进一步完善科技投入机制,至2020年,RDGDP的比重达到1%;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占同期一般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支出指标年均增长10%以上。

科技创新型人才:争取到2020年,引进海归200人,博士300人,各类高端人才达到1000人。

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出现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优势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链不断完善。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制度基本形成,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其中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不低于总申请量的20%;科技成果年均增长10%以上,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设10个创新平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突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现在的3个增加到10个,全市建立7个科技孵化器,10个“众创空间”。

第四章 “十三五”海东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任务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十三五”期间,海东市科技创新重点实施好“5332”工程。即:着力建设五大产业链及创新集群,着力搭建三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集成三项重点农牧业技术,实施高科技人才引进和本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两项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第一节 着力建设五大产业链及创新集群

1.装备制造产业链及创新集群:以乐都装备制造园为主体,以680MN大型锻压机项目为龙头,构建以大型铸锻件为主,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为辅,涵盖机械基础件加工、农业机械制造及配套协作的装备制造产业链及创新集群。

2.新材料产业链及创新集群:以临空综合经济园和乐都玻璃产业为主体,依托铝基合金大板锭、玻璃深加工项目和互助石膏产业园建设,构建以高纯铝、石墨烯、铝基镁基合金和石膏加工为主,镍、铜等合金为辅,涵盖新型建筑材料、钢化玻璃、光伏玻璃、有色金属薄膜材料、锌溴及锂、石墨烯电池材料的新材料产业链和创新集群。

3.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链及创新集群:以临空综合经济园为主体,以风力发电机组制造、LED、光伏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为龙头,构建涵盖以风机零部件、整机、风力发电等生产为主的风电制造产业链;以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线切材料及光伏玻璃等光伏配套研发到光伏发电、市场营销的光伏全产业链;以石墨烯、锌溴、锂电池材料、电池组件为主的储能电池产业链;“风、光、储三链”+LED共同组成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链和创新集群。

4.生物技术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及创新集群:以互助绿色产业园和临空经济园为主体,以青稞酒深加工、沙棘、枸杞、冬虫夏草、胶原蛋白生物制品、富硒油菜、马铃薯等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为基础,构建以青稞酒、清真食品、生物制药、果蔬加工、食品饮料、保健品生产为主,涵盖民族服装服饰和手工艺品生产的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和创新集群。

5.电子信息服务产业链及创新集群:以互联网+战略实施为契机,以海东科技园为主体,以中国移动青海云计算数据中心、青海电信海东海东信息中心、中油瑞飞信息公司、浪潮集团等建设项目为龙头,以已入驻海东科技园的30多家电子信息企业为依托,构建电子信息服务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产业链和创新集群,为打造海东智慧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第二节 着力搭建三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

1.以海东科技园为主体搭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创业为目标,以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为突破,抓紧建立健全海东科技园八大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海东科技企业孵化器规模,并注重突出特色化与专业化。强化技术、资金与中介服务能力,提高孵化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服务的能力,将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打造成西部硅谷,青海孵化器建设的 “领跑者”,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2.以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主体搭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

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针对海东农业科技发展的瓶颈制约,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向科技型、生态型、服务型和效益型农业转型升级,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区域服务功能,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重点抓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提升青海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研和成果转化的能力,将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海东、乃至全省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高原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示范辐射高地。

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中心。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应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将农产品生产的各个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种养业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管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从源头提升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高原、绿色、无公害品牌。

3.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为主体搭建专业性科技研发平台

在现有的青海省低品位镍铁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省铸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省锌溴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上,依据产业发展需要及需求,建立青稞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原绿色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原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沙棘和枸杞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建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镁基合金新材料研发中心、石墨烯材料研发中心等工程技术中心。

第三节 着力抓好三大农业重点技术集成

一是高原制种技术集成。以青海互丰集团公司为龙头,以各地制种企业和种子营销企业为基础,集成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两大优势作物繁育技术,提升繁育水平,增强营销能力,做大做强高原制种业。

二是牛羊改良技术集成。不断提高草食畜品质和产量,提升畜牧业整体综合效益。

三是富硒农产品综合开发技术集成。以提高农牧产品富硒水平为目标,重点研究提升农作物富硒能力技术集成,畜产品富硒水平提升技术集成。

第四节 着力实施两项人才工程

1.高科技人才引进工程。以三大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切实落实好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行业需求和轻重缓急,多渠道多形式地灵活引进高科技人才,切实解决海东市高科技人才匮乏的问题。

2.本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现有专业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实现一半以上本土专业人员在五年内中长期轮训一次以上的目标,每年轮训2000人,每次培训3个月以上,切实解决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老化的问题。

第五节 坚持科技扶贫和精准扶贫有机融合

以全面实现小康为目标,以新能源、电子商务等新型高科技产业发展为依托,以整体提升农牧民科技水平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实现与精准扶贫的有机融合。

1.着力推进光伏产业扶贫工程。充分利用海东光照时间长,辐射强度大的优势,与扶贫部门通力协作,选择海东科技园已入住的新能源企业组织实施整村光伏扶贫工程,帮助贫困村建立小型光伏电站,着力研发小型光伏电站建设的逆变器等小型配套设备,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使贫困农民长期持续受益。

2.着力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借助海东大美等信息公司已建成的淘宝、一号馆、京东等特色馆平台与各地建设的“众创空间”相链接,致力推销高原特色农牧产品,提升农牧产品附加值,以电商平台和品牌效应增加农民收入。

3.着力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扶贫工程。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赴基层服务工程,大力推广有效增产增收,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产品产量,提升其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4.着力推进龙头带动的产业化扶贫工程。以各园区已入住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积极组织企业进入农牧领域,建立无公害、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产业化链条,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第五章 重点项目

围绕“5332”工程,重点抓好444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4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45.98亿元,预计实现产值374.6亿元(详见重点项目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以制度创新保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和改善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对科技发展的领导作用,研究、协调和部署科技发展等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和科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创新型海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建立科技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决策与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科技顾问团的专家决策咨询作用,推进科技发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资金的支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科技发展的政府投入,市本级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政府投入的稳定增长和长效投入机制。加强政府投入的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和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改进政府科技投入方式,由注重科技创新到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并重。

确立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调整、完善科技研发费加计抵扣、技术转让费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有机融合之道,切实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资助、风险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

(三)完善科技资源的整合机制

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彻底打破科技资源与科技需求条块分割、流动不畅的瓶颈。坚持以创新型海东建设为推手,以海东工业园区、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产学研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纽带,积极探索和完善区域科技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整合科技资源。以公共科技资源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科技信息、科学数据、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鼓励我市具有研发能力的科研机构面向全国,以领先技术为核心,聚集人力、资金、技术等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团)集聚,促进民营和国有资源、大型和小型企业优势互补,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将区域科技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势。推动企业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突破行政区划,立足产业、行业发展,整合国内外及区域内外的科技资源。

(四)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通过自主培养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提高科技人才总量,特别是高端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的数量。实行多层次的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高科技人才队伍素质。实施科技创新企业家培育计划,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强化科技进步意识,大力培养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促进科技创业者成长为现代企业家。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对骨干企业、科研项目的科技人才进行研发组织、成果转化、产业培育等培训,重点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实施专业技能人才培育计划,着力培训、培养高级技术人才,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奠定人才基础。不断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及使用机制,创造公开、公平、择优的人才平等竞争环境。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科技奖励制度,积极推行各种激励措施,将技术要素参与分配落到实处,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五)完善科学技术合作机制

紧紧围绕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巩固和发展与中关村、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浦东干部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等省内外院校的友好关系,努力把海东建成它们的中试、研究和项目成果转化基地。积极推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精心组织实施对接项目,突破支柱产业的整体技术瓶颈,促进产业升级,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科技成果对接打造有效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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