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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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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海东实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面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检查和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乐都区人民政府、化隆县人民政府为2016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海东市民政局、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7个单位为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牛全喜等11名同志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市消防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工作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

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共2个)

乐都区人民政府

化隆县人民政府

附件:2

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共7个)

海东市民政局

海东市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人民政府

海东市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东销售分公司

青海投资集团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海东市循化县公安局积石镇派出所

海东市化隆县青海平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附件:3

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共11人)

牛全喜  海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赵 莉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用地建审科工程师

张晓波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颜金梅  海东时报社记者

马亚明  平安区公安局副局长

何建军  循化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雯  化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明乐  乐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王雨佳  青海投资集团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安环部安全专工

王友杰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昌宏  互助县北山林场场长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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