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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我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执法机制
来源: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永兰)近年来,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取得成效,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动黄河流域海东段以及祁连山南麓海东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

根据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海东市纪委监委将生态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党组的工作会商,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印发《2023年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据悉,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分赴海东各县区对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工作履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管同向发力,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齐头并进。

市生态环境局对各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报告、现场核查”工作机制,对督察整改重点任务进行调度并形成《周报》《月报》,报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主要领导,对临近整改时限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提醒致函,对未达时序进度和超期未完成整改问题挂牌督办,切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并联合做好重大案件的曝光力度,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发挥案件治本功能。

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方面,把发现问题作为出发点,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及时梳理汇总监督检查问题,建立台账清单,通过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做好跟进监督,确保反馈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抓好巩固提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约谈、问责等手段,倒逼工作落实,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全市将全面落实各项贯通协同机制,切实做好信息沟通、监督联合、问题互移等各项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和“回头看”行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深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检查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严管严治力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整治“灯下黑”,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