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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价格管理、粮食流通、收购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

(二)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经济信息。负责汇总分析其他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四)负责全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研究、谋划、储备、分析、调度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推进核心区及东部城市群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及费用下达、前期工作协调调度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推进工作。

(五)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分县区计划安排、政策及措施。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市财政性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负责项目管理。

(六)负责农村经济、生态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和编制实施农村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扶贫开发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计划。

(七)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城镇化发展建设的牵总工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议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资金安排及年度计划的下达等投资管理工作。

(十)分析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能源产业长期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拟订区域性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管理重大能源项目,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价格政策,负责价格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价格动态监测。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十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流通统计和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开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军队用粮的供应和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市公共信用共享交换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和信用海东网站建设和技术支持。配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制度规范及标准体系。

(十四)承担市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装备动员办公室、市生态文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及工程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统筹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职责。强化推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及建议,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市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