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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1-3季度海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13季度海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承办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办理工作。

2. 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以备中央、省、市法治督察需要。

件:202313季度海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112


附件

 

2023年1-3季度海东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备注

1

《海东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试行)》

市金融办

第三季度

 

2

《海东市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实施办法(试行)》

市公安局

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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